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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分认定
学籍备案
办事指南
离校交流学习的同学,如需认定交流期间所获学分,请按照以下指南办理。
受理对象:所有在籍本科生
受理时间:工作日 8:30-12:00 14:00-17:30
申请流程:

一、出国前

1、离校前办理学籍备案/学籍保留。

2、交流学习项目开始前,需充分了解交流学校的课程大纲,对于拟选交流课程能否进行课程学分认定,需填写《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业修读计划表》并提交给导师及开课单位确认。

二、认定学分

1、在网站下载并填写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生学分认定表》。

2、将学分认定表和交流学习学校的成绩单以及所修课程大纲,经开课单位或相关负责单位、以及所在院系审核通过后,报教学工作部备案(将签好字的学分认定表上传至教务系统

学分认定申请处)。

3、所有通过学分认定的课程不计入我校学生成绩单,也不参与我校GPA的计算,仅计入学生总学分数。



办理地点:南科大中心306
相关链接  
https://tis.sustech.edu.cn/
联系方式  
联系人:
康老师
电子邮箱:
kangn@sustech.edu.cn
电话:
88010379
地址:
南科大中心304
办事指南
根据我校要求,凡离校参加学习交流或实习的学生,离校前需要办理学籍备案相关手续。
受理对象:所有在籍本科生
受理时间:工作日 8:30-12:00 14:00-17:30
申请材料:

1.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》

2.自主申请项目的同学需提供录取函复印件。

3.长学期内交流超过6周的同学,需另外提交保留学籍相关材料,请访问链接:https://tao.sustech.edu.cn/xueshengfuwu/xuejiguanli/点击“保留学籍“菜单。

上述材料经相关部门老师审核并签字后上传至教务系统(学籍异动申请-学籍备案短期交流)并填写好相应信息,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后到教工部审核签字。



办理地点:南科大中心304
特别提醒:

1.如需学分认定,请在离校前填写好《南方科技大学离校交流学业修读计划表》,自行找相关学分认定部门确认所选课程是否可以认定学分。

2.凡离校参加学习交流的同学,必须办理离校手续,否则不予受理资助申请。

3.保留学籍期间不能选课(院系认可的实习实践课除外)。在《学习计划》“本校选课”一栏中,如果有选课计划,填写完后需院系审核签字,如果没有则不填。

4.如保留学籍期满后还将继续在校外交流学习,需填写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-延期补充申请表》、《南方科技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》,重新办理学籍保留。

5.毕业学期原则上不允许离校交流,院系认为确有必要派出的学生,需额外填写《承诺书》,请访问链接:https://tao.sustech.edu.cn/xueshengfuwu/xuejiguanli/,点击“保留学籍”,下载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承诺书》。




相关链接  
保留学籍:
https://tao.sustech.edu.cn/xueshengfuwu/xuejiguanli/
联系方式  
联系人:
康老师
电子邮箱:
kangn@sustech.edu.cn
电话:
88010379
地址:
南科大中心3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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