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出国前
1、离校前办理学籍备案/学籍保留。
2、交流学习项目开始前,需充分了解交流学校的课程大纲,对于拟选交流课程能否进行课程学分认定,需填写《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业修读计划表》并提交给导师及开课单位确认。
二、认定学分
1、在网站下载并填写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国际交流学生学分认定表》。
2、将学分认定表和交流学习学校的成绩单以及所修课程大纲,经开课单位或相关负责单位、以及所在院系审核通过后,报教学工作部备案(将签好字的学分认定表上传至教务系统
学分认定申请处)。
3、所有通过学分认定的课程不计入我校学生成绩单,也不参与我校GPA的计算,仅计入学生总学分数。
1.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》
2.自主申请项目的同学需提供录取函复印件。
3.长学期内交流超过6周的同学,需另外提交保留学籍相关材料,请访问链接:https://tao.sustech.edu.cn/xueshengfuwu/xuejiguanli/点击“保留学籍“菜单。
上述材料经相关部门老师审核并签字后上传至教务系统(学籍异动申请-学籍备案短期交流)并填写好相应信息,提交学籍异动申请后到教工部审核签字。
1.如需学分认定,请在离校前填写好《南方科技大学离校交流学业修读计划表》,自行找相关学分认定部门确认所选课程是否可以认定学分。
2.凡离校参加学习交流的同学,必须办理离校手续,否则不予受理资助申请。
3.保留学籍期间不能选课(院系认可的实习实践课除外)。在《学习计划》“本校选课”一栏中,如果有选课计划,填写完后需院系审核签字,如果没有则不填。
4.如保留学籍期满后还将继续在校外交流学习,需填写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学籍备案申请表-延期补充申请表》、《南方科技大学保留学籍申请表》,重新办理学籍保留。
5.毕业学期原则上不允许离校交流,院系认为确有必要派出的学生,需额外填写《承诺书》,请访问链接:https://tao.sustech.edu.cn/xueshengfuwu/xuejiguanli/,点击“保留学籍”,下载《南方科技大学本科生离校交流学习承诺书》。